不过他遇到的是顾念之,事情就没那么容易了。
“金律师,当时宋锦宁是病人,她不让人靠近,根本不是她正常的意识。为什么你会把她那时候不正常的意识当做是合理要求?从而推导出只有听从她的意思,让白瑾宜做心理医生才是合理合法的?”
顾念之在逻辑上非常有一套,总是能把别人套进去。
金律师愣了一愣,“……你说什么?再说一遍。”
“没听明白?那我再说一遍。”顾念之笑着回头指指宋锦宁,“刚才,你说宋锦宁的话不能当做呈堂证供,因为她有严重的精神病。但是十六年前,宋锦宁发病最严重的时候,只让白瑾宜靠近。那个时候,为什么白瑾宜又认为大家应该听从宋锦宁的意思?并且以此为理由,毛遂自荐,做了宋锦宁的心理医生?一个精神病人给自己挑选的心理医生,你又觉得很正常?”
她的逻辑很刁钻。
如果金大状认定宋锦宁就是精神病人,那么十六年前,她的精神病最严重的时候,说的话就不该听。
但白瑾宜那时候不仅“听”了,还怂恿军部的人相信她,让唯二能靠近她的白瑾宜做她的心理医生。
这根本就是白瑾宜在故意混淆视听,延误治疗。
白瑾宜在宋锦宁这个案子上的罪就定了。
金大状要是认为宋锦宁不是精神病人,那么现在她要说的话,做的证供,就是法庭能够合理采纳的。
可想而知,宋锦宁现在这个样子,根本不会说任何关於白瑾宜的好话。
白瑾宜的这个罪,还是脱不了了。
无论对方怎么辩,都逃不了白瑾宜在宋锦宁的病情这件事上应该承担的责任。
金大状被顾念之堵得久久说不出话来。
顾念之马上给他总结陈词:“军部诉白瑾宜故意延误宋锦宁的治疗时机,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一案,我觉得已经没有什么争议了。”
“第一,白瑾宜不具备真正心理医生的资格,却为了控制宋锦宁,把持她的治疗,并且故意拖延。”
“第二,军部和科技部的文件上要求白瑾宜要一直照顾宋锦宁,但是白瑾宜早在六年前就消极怠工,再也没有按照文件要求的那样跟宋锦宁在一起。”
“第三,在宋锦宁有抑郁症倾向之后,白瑾宜没有采取任何措施,反而任由霍嘉兰对宋锦宁进行精神虐待。”
站在证人席另一边的霍嘉兰立即反驳:“我没有精神虐待她!你血口喷人!”
“有没有精神虐待,可以听单医师解说,他是专业人士。”顾念之打断霍嘉兰的话,看向单伯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