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所周知,这个世上有一类神奇的人物,被尊称为上门女婿。
在外人看来,上门做一个入赘的女婿总归是丢了男儿颜面的。
但是,有一个土鳖并不这么认为。
他反倒做的有声有色,堪称上门女婿中的佼佼者,备受岳父岳母的喜爱。
他就是神级上门女婿――林尘!
所以这个故事,要从林尘从小生活的西陵山说起。
…………
西陵山连绵百里,峰峦起伏。
山林之间,生活着众多平凡憨实的山野村夫,过着粗茶淡饭,无忧无虑的生活。
林尘就是其中之一。
换言之,林尘就是一个从大山里来的土鳖!
尽管他在一众山野村夫中属於出类拔萃的人物,但不可改变的事实是――
他还是一个土鳖。
这一点,从他的外表装束就能看得极为透彻。
古铜皮肤,肌肉结实。
脚踩草鞋,身穿兽衣,配粗麻布制的裤子,腰间别着一把缺口明显的斧头。
明眼人都可以想象的到,这个土鳖的生活是有多么落魄。
居然连一把锋利点的斧子都没有!
这货,简直就是土鳖界的耻辱!
至於原因,倒不是林尘不够勤快。只因他打猎得来的那点微末收入,通通都被他拿到清阳城里,买了一堆又一堆的书卷,以至於连换把新斧子的钱都凑不出。
认识林尘的人,对此只有一个看法:嗯!这个不务正业的土鳖,脑子多半是进水了,而且进的是洪水。
…………
……
时维二月,天清气朗。
清阳城内,和风酥软,一派繁华气象。
城南一家酒楼的最上等包间内,林尘和他的老爹居然出现於此。
包间内,陈设雅致,四面墙上均是名家手笔。宝顶上悬着一颗巨大的明月珠,熠熠生光。地铺白玉,内嵌金珠,极为亮眼。
这儿的格调之高,布置之奢华,绝非林尘这样的土鳖可以享受的起。
“老爹啊,你今天是哪根经搭错了,居然带我来这里吃霸王餐!”林尘大口大口地把好酒好肉往肚子里塞,吃得满嘴是油,都顾不得抹了,“老爹你别停呀,快点的!吃饱了才有力气扛揍!先说好啊,待会他们发现我们是吃霸王餐的,来痛扁我们的时候,我可不会替你挡拳头!都是你自找的!”
刚说完,林尘又继续使劲地埋头强吃,只想着把桌子上满满的山珍海味,统统塞进嘴里。
他知道,吃了这顿霸王餐后,被毒打一顿已经在所难免。
这种时候,当然不能亏待自己,必须吃个一干二净。
他绝不相信这个死鬼老爹兜里会有半两银子。
事实上,自从坐进这个包间开始,他就已经将这个死鬼老爹全身上下,里里外外搜了个遍。
半文钱都没有!
可是木已成舟,饭菜均已备齐,想不吃都不行了。
林尘咽下了一块油腻的肉后,喟然一叹:“老爹啊,下次你要作死,不要带上儿子呀!”
他老爹却始终云淡风轻地夹着饭菜,跟个没事人似的。
林尘大快朵颐了一阵,显然已经吃到撑了。接连打了几个饱嗝后,便靠在花雕大椅上,沐浴着窗外斜射来的初春阳光。
他拍了拍鼓鼓的肚皮,一脸迷茫地问道:“老爹,说真的,有招没?摸今天破天荒的,穿的这么体面,
想必有些套路吧?” “没有!”他的死鬼老爹剔着牙,用利落的两个字直接打碎了林尘最后一丝念想。
林尘扶着额角,一阵无语,陷入了苦思冥想之中。
不想出解决之法,他们这对父子今日势必要被痛打一顿,指不定还要被迫卖身在这酒楼。
他倒是不要紧,皮糙肉厚的,大不了就是伤筋动骨,他习惯了。
可他瞅了瞅自己的老爹,那稍显消瘦的身形,不免让其忧心忡忡,想道:“死老爹啊,就你这小身板,能捱得住打么?那些人的拳头,比碗口还要大!”